唐牧很满意程德云的态度。
虽然能屈能伸,很有可能被惦记。
但唐牧更相信这些人的聪明程度,他刚才表现出来的实力,如果让他们不能充满敬畏的话,那只能说明一点——他们没脑子,活该找死。
至此,事情就算完毕了,唐牧转身就走。
这些人,怎么讲呢,都算是社会的蛀虫吧,只是这些蛀虫组合在一起,还算能对社会少那么点危害,所以唐牧也不想多管闲事,只要这些人能老老实实的就好。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的,还真有活的不耐烦的人。
此人呢,是被唐牧用牙签弄了手腕的一个枪手,说起来也是有几分本事的,因为此人不仅仅可以用惯用手开枪,非惯用手也能开枪,并且枪法跟惯用手一样的精准!
此人不甘心让唐牧逞威风,更不想两江联合会被一个人如此压制,所以他也是恶向胆边生,趁着唐牧转身离开的机会,直接捡起了地上的枪,用非惯用手朝着唐牧背后开了一枪。
说实在的,程德云在那么一瞬间是心中一喜的。
虽然他是能屈能伸,但如果能做掉唐牧的话,他还是非常乐意的——并且有仇当场就报了,这也能畅快淋漓。
但是,当接下来的一幕出现的时候,程德云一颗心沉到了谷底,更是升起了一股寒气。
只见唐牧好像背后长眼了一般,在枪声响起的瞬间,他身影一滑,以比子弹更快的速度躲到了一边!
这子弹自然是落空了。
然后在枪手想开第二枪的时候,唐牧一甩手,又是一根牙签,直接飞驰而出,抢在这个枪手开第二枪之前,直接命中了此人非惯用手的手背!
手臂受疼,下意识的五指张开,枪支马上掉落下来。
然后唐牧的身影鬼魅一般的出现在了这个枪手跟前,一伸脚就接住了掉落的手枪,然后脚腕稍稍用力,手枪就往上飞起,再接着被唐牧一把抓住,然后顶在了这个枪手的脑袋上。
枪手直接傻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