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烈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挺过分。
百分之二十的家族股份,意味着以后哈布斯堡无论做生意做到多大,都要分出百分之二十的钱给到自己。
如果他们发展得快的话,十亿欧元只需要三四年就能分过来。
但在那之后,哈布斯堡还得每年分出百分之二十来。
从长线上来看,他们绝对比的直接给十亿欧元亏得多得多。
但哪怕这个要求这么过分了,费迪南还是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这从侧面上也能看出他们现在的处境到底有多凄惨,已经有点儿病急乱投医的感觉了。
不过也无所谓,秦烈现在做的是一条长线打算。
自己在欧洲还没有立足,甚至都没有打开这边的市场,如果有个家族能代替自己管理这边的一切产业的话,秦烈旗下公司的各种产品也可以在这边散得很开。
一边分哈布斯堡家族的钱,一边还让他们帮自己打工赚钱,双线开花。
而自己要做的,仅仅是干掉一个大荣帮——可能有三分的难度,但那本来就是必定要做的事情啊!
用一件必定要做的事情换取这么多好处,秦烈自然十分乐意看到。
这就是他今天主动来找拉莫和费迪南的主要原因。
这个操作叫什么?
利益最大化!
至于费迪南那边,他们得了秦烈的保证,自然也一万个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