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这终归是一场利益之争,这种争端不会因为个体的差异而改变,中影集团不会因为某部好莱坞电影的导演是李安或者其他华人导演,就向好莱坞做出妥协,那样简直就是搞笑,至于座山雕本人,有谁认为他能改变两个国家的to协议?
就像如今华纳兄弟与中影集团继续合作一样,这种基于商业利益的争端,终归要靠协商去解决,好莱坞六大公司也在与中影集团谈判,不过进展不大,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这边的电影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政策存在众多的模糊地带。
根据墨菲的了解,双方之间最大的分歧,就在于税制改革后那百分之二的增值税。
《华尔街日报》此前报道过,好莱坞六大公司拒绝负担这百分之二,理由是在其他国家,增值税是在电影制作公司和电影院分账之前从总票房收入中扣除的,而中影集团的操作方式会使他们未来几年在中国损失数千万美元。
尽管这边有一条关于电影版权转让的规定,但对电影版权收入的定义非常模糊,完全看中影集团怎么操作,如果按照常规意义上来讲,好莱坞公司要把版权卖断给中影集团才叫做转让版权,但是发行算不算转让版权?授权放映算不算转让版权?
这里面相关政策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同时也就留下了模糊的可操作空间。
还有让好莱坞公司愤怒的一点,目前这边与中影合作的国内电影制作公司并没有交纳这百分之二的税。
所以,墨菲认为一位中国电影业专家的话说的很有道理:“由于缺少明确的规定,外国片商需要支付多少税费取决于与中影集团谈判的能力。”
谁也不要小看资本对于利润的追逐,即便这些资本来自于国家的层面。
好在墨菲以后不可能与中影集团直接打交道,他的斯坦顿工作室也没有这种实力,相对来说也不必参与进这些麻烦当中。
时间一到,墨菲邀请众人一起走进影院。
放映之前,还有一个小小的仪式,既然签订了合同,墨菲完全按照华纳兄弟制定的程序在走。
除了剧组的三位主创人员,华纳中国区还请到了一些中国的电影明星助阵,其中一位长相帅气的男演员,放映之前还站在舞台上列出了《超人:钢铁之躯》的七宗最!
一宗“最”:“最”帅气有型;二宗“最”:“最”阴狠反派;三宗“最”:“最”豪华班底;四宗“最”:“最”虐心剧情;五宗“最”:“最”爆爽视觉;六宗“最”:“最”消暑能量;七宗“最”:“最”超人。
至于在北美和欧洲被媒体和影迷盛赞的黑暗、严肃、沉重和深度,这边连提都没有提,华纳方面显然知道这边的市场状况,这些根本就不是卖点。
不提并不代表不存在,《钢铁之躯》打着深深的墨菲风格的烙印,即便大剪刀动了好几剪刀,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所以,可以预料,《钢铁之躯》上映后,在中国市场的反响只能说是一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