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养白了的皮肤又得被晒黑,李丽娟就郁闷的很。
反而看着赵秀兰,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觉得赵秀兰的皮肤似乎是光滑了不少,白了不少。
肯定是因为这两天赵秀兰不下地干活儿的缘由。
呵呵,她借着讨饭的由头不干活儿了,把自己养白,以后岂不是更好勾搭刘建国了?
刘建国是大队长的儿子,所以刘家的日子要比很多人都来的好过。别人家吃不饱,但大队长家绝对能吃的饱。有时候还能吃到点肉,或者其他的好东西。
别的不说,就说大队长家那闺女,刘兰兰,长的非常的胖,才一米六二的身高竟然一百六十多斤,浑身晃动着肥肉。
这年头,一般都吃不饱的人家,谁不是饿的瘦成皮包骨头,也就大队长家能把闺女养的胖成猪。
这从侧面说明了大队长家伙食不错,有的吃,不然哪能把刘兰兰养的那么胖。
谁要是嫁过去了,还不是享福的命?不愁吃不愁喝,最重要的有大队长这层关系在,还能挑轻松的活儿干,指不定不干活都成。
李丽娟当然见不得赵秀兰的好,凭啥她被刘建国喜欢,有机会嫁到大队长家去。
要嫁那也得是她才对!
赵秀兰哪里比得上她?不知道刘建国到底看上了她什么。
赵秀兰听到李丽娟这话,冷笑了一声,冲李丽娟道,“既然如此,要不咱两换换?你觉得不难,比在家干活儿好,那你就去讨饭,我在家里干活儿怎么样?
要是你能和我一样讨到粮食回来,这以后去县城讨饭的活儿我不介意交给你,你爱咋样咋样,要是你没讨到,那你以后就老老实实的在家干活儿,以后别再逼逼叨叨说累的。”
李丽娟盯着赵秀兰,瞥见赵秀兰嘴角的笑容,总觉得赵秀兰有点儿不怀好意。
莫不是她故意使的激将法?
李丽娟想了想,还是决定答应赵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