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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位居走了,带着他仅剩的两千多名将士回了扶余城。
“你回去又能怎样,还不是给高顺送战功。”高延优冷笑一声,将目光再次投向了丸都城。
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他的心一阵抽搐,比起丸都,他更心疼的是那四万百姓。
高句丽不比大汉,全国人口加起来也才三十万,高顺一下子劫走四万,等于生生在他身上剜了一块肉啊。
不行,必须将人抢回来。
他刚才隐约看到,押解百姓的是一位年轻的不像话的少年将军,带的也只有千余人。
自己这边还有三千,两倍于敌,能打。
想到就做,高延优整合仅剩的兵马,顺着陆逊离去的方向追了下去。
第一次独自领兵执行任务,陆逊的心情是激动的。
激动过后便开始思索,如何顺利完成任务,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来个漂亮的开门红。
思索片刻,他找来团长罗真说道:“罗团长,高延优尚未擒住,他手里至少还有三千兵马,看见丸都百姓被擒不可能无动于衷,我们得小心点,可别九十九步走完了,栽在最后一哆嗦。”
罗真冷笑道:“高延优不来则罢,敢偷袭,我定叫他有来无回。”
“还是小心点好。”陆逊凑到罗真耳边说道:“咱们这样这样再这样……”
罗真听完竖起大拇指感叹道:“还是你们读书人无耻,我这就去办。”
队伍中男女老少皆有,再加上路不好走,陆逊带着百姓晃晃悠悠赶了两天才走了八十里。
第三天中午实在扛不住了便停下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