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书🔛这段时间,对于📖身体的掌握,已经超过了普通人。
但让他稳稳骑在马上的,更多★☨🁼的还是因为汗血马平稳异常,在正常小跑的速度下,叶书一🖳时也没出什么问题。
这让叶书更加喜欢。
他曾经了解🗍🚓💼过,汗血马各方面素质确实极高,🐱🃭虽说因为身形纤巧,耐重方面差了点,但其优点,远远盖过了这个小缺点。
1000米🗍🚓💼的距离,汗血马67秒就跑到🎨📨🝜了,比黑皮还快。
也就是说,🗍🚓💼100米的距离,顶🟏🜎多十秒,就能跑过了。
这么迅猛的🗍🚓💼速度,难怪古人能够创出“斩北条麻妃⚊、诛文丑”的故事来🂼🔋⚫。
如🍝果叶书先前拥有这匹马,《还珠》里直接就溜了,哪🞠🕧还能被一群清兵围杀至绝境?
跑了好一会,叶书才爱惜地下马,🖏帮着汗血马顺了会毛,依依不舍地被马宏峰喊去。🆉
一个漂亮异常地女孩,出现在叶书面前。
“哈哈,这是我女朋友!”马宏俊得意至极地道,“你们🝇两个🈓♠货,怎么不说话,怎么着,认不出小师妹‘宫雪仙’了?”
让🍝叶书两人意外的,这个女孩,两人竟然认识。
刘少充一下子就破口大骂:“我了个去!不是吧!你真追到手了?当初咱们那一届,可不知道有多少人后悔自己要离校的。啧啧啧,雪仙妹子,幸会幸会🚹😑🀫!”
马依莎站在一旁,觉得有点尴尬。
自己虽然漂亮,但气质太社会,眼前的宫雪仙,却是⛵🞲气质娴🌈☬雅,有种大学女教师的文静。
尤🍝其是听到,宫雪仙是马宏峰的女朋友时,马🐱🃭依莎内心的不适感,越加强📗🛃🙯烈了。
从长相、到气质、到穿着、到内涵,自己被完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