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莎...爱莎...”
声音越来越近,很快🌾她的视线里就出现了三个人的身影🜳🆑。
走在前面的,是两个少年。
看年纪,应该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当先少年身材雄壮,身穿粗布衣衫,肩🛵膀上挎着一副弓箭,板寸下那张国字脸很是明显。
在他旁边,则是一个🌾斯文瘦弱的少年,身上衣服虽然也不过是粗布衣衫,但却洗的格外干净,手上提着一把小提琴,很明显来找人之前应该在进行小提琴的演奏,而🀱🀡♾来的匆忙,居然连小提琴都带来了。
而走在最后的家伙则是一个腰挎长剑,嘴里叼着长😘草,流里流气的家伙。
前面两人,在爱莎的记忆碎片里曾经出现过,🁧一个是给城里皮匠铺送动物皮毛的猎户家的儿子,另一个则是她家邻居,那☭🂨个吟游诗人的儿子。
至于🂽🔕🀟最后那个,不用想也知道,应该是那恶少的狗腿子,🃕🗥🝮至于跟来的目的,无非就是确定一下自己的死活罢了。
“喂,⛞🛤🞖我说你们两个到底还要找多久?这都走🁧出来二十多里地了吧,那女人应该早死了,走走走,回去🚉了。”
还没走⛞🛤🞖到她所在🖢🔗的这片河岸,就听那狗腿很不耐烦的开口🃕🗥🝮了。
“要回去你自己回🅑去,没有找到爱莎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
这次开口的是那魁梧少年,他的声音低沉,🐊♯明显压抑着怒火。
“呵哼,还是个情种?这都找了多久了,就算找到😘了也不过一具尸体而已,难不成你还想玩弄一下,没想到你长得壮实,却喜欢这口。”
狗腿邪笑着,话语里满是不屑。
“混蛋,你说什么。”
狗腿的话如同热油泼在了少年那本就没有熄🐊♯灭的怒火之上,让他的愤怒瞬间冲昏理智,反手就摘🚼下背后的弓箭抬手就要射死这个逼死他朋友的混蛋。
只是🂽🔕🀟他的身体很快被那斯文少年抱住,嘴里更是大声道:“乔恩,别冲动,你杀了他,你全家都会死,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