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房价格高,一般不好出手。
他跟阮言在这里共同住了也不过一年。
大多数还是他一个人住。
他原来自己另外有住的地方,但阮言嫌弃🙬🍡那儿不好,所以当初直接卖掉了。🌦
现在他名下的房产也只剩一处,🝥但那儿本来是想放着等升值的,他又不会去住,所以只简装了🍜一下,但目前看来也只能搬到那儿去了,估计装修也得一段时间。
只能在附近租个房算了。
他又联系中介给自己租房。
联系完毕后,他才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还挺多的,不过阮言的更多。
他年少丧母,家里虽然有保姆,但很多事情都是自己来做的,所以跟阮言住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他做家务。🛵
阮言很少很少会做,最多在他晚归的时👄候给⚕他煮一碗面,还是带着小脾气煮的,即便如此,他也是觉得幸福的。
如今看来,幸福个屁。
他先从卧室开始收起。
阮言是做杂志主编的,她的衣服比裴旭天的多🃚😕得多,不过她有专门的衣帽间,而⚎卧室里的衣服基本都是他的。
该扔的扔,该收的收。
阮言给他买的,🌉他基本上都放在了脏衣篓里。
但粗略一看&z🌉wnj;,不及他自己买的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