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因为此,朝廷岂会真的容许藩王🃡🙘拥有🗬这⛁🗚🜊麽钜额的土地?”
“所谓赐地四百万亩、两百万亩那只是一个名⛁🗚🜊目好听罢🝻🐚🀙了!”
“名目好听?”朱由检反问道。
“不错,实际情形说出来不值一哂。所谓⛩🝃四百万亩,不过是表示藩王能从这些田亩对应的🔅♴🌦地方,领取四万两银子,两百万亩不过就是两万两银子。”
李之藻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汪汝淳,说道:
“孟朴是徽商,应📥该知道,这些银子在大明商人眼里,也⚙👴并不算如何了得。🜍🀵🁆”
汪汝淳点头称是,他们商人出去做生意,一🗬次携带的本钱可🌀🟑能都不止这个数。
李之藻继续说道:
“🈬🁞耕种这些土地的佃农便是事实上的田主。对这些土地的管理,也完全由地方官员负责。藩王便🕅是想派🞰🗳人cHa手,也会被赶回去。”
“也正因为此,便如福王,他那每年二万两银子有时候都收不满,派人到地方上查核争执,却被官员弹劾围攻。”
“不但是藩王的庄田如此,便是原先所谓的皇庄,其实也是如此。嘉靖改革後,所有皇庄都已改叫官地。当今实质上并无所谓皇庄之名目。官地之佃农就是实际之地主。地租也是官员负责收取,太监不能cHa手。田租数额也远小於民间田租,一般仅相当於甚至小於赋税。就以原先对应皇庄的官地而言,g0ng廷能由此☩🂄🌒获得的收入每🆖🏢🛵年也不过就是五万两银子左右。”
“这陛下应该也清楚。”
朱由检点头称是,随即又问:🂷📟“那蜀王的情况是怎麽回事?”
李之藻道:
“具T情⛒形,臣未至蜀🏩🜱🅺地调查,🜽🇦不敢十分肯定。不过臣看过正德嘉靖时到蜀地巡抚过的名臣王廷相的一篇文章。
“他说蜀地百姓偷逃国家赋税习以为常,所谓‘民以逋欠为常,官以姑息为德’,‘蜀民逋税习风久矣’。有些地方甚至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赋税都被偷漏掉,只交纳百分之二三十”
“以臣想来,所谓蜀⚫🔗🀴王占据百分之七十的耕地云云,应该不过是当地百姓🚽😹偷漏税的托词。若有问税收的,便说这些耕地是蜀王府的,其实蜀王府可能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