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文学>玄幻小说>玛丽莎·托梅 > 一十三章 、这个好啊
    这一切,不过是在电光火石之♇🆐间,这锦袍男🉂🄞子刚想要转身,剑就已经驾到他脖子上。

    “混蛋,你想干嘛?”锦袍男子怒吼一声。

    这七天🅸🋔🙅林云跟在队伍里,林云一直都表现的很顺从,就是要让他们放松对自己的警惕。

    加上刚刚通天境老头冲出去,让🉙🇫🛟林云成🛆🚌功劫持🃡🙒住了这锦袍男子。

    林云一直在等这样一个机会。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这里没有自🉙🇫🛟己的队友,林云不用瞻前顾♱🌍♟后,只要管好自己一人,💦就能放心大胆的敢。

    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你说我想干嘛?别乱动啊,刀剑无眼!”

    林云一边⛂说,一边用手抓住锦袍男子的🛆🚌胳膊,另一只手继续持剑架在他脖子上。

    “小子,你敢伤我一根毫毛,你都将死🛆🚌🛆🚌无葬身🃡🙒之地!”锦袍男子怒吼。

    “放心,如果我死定了,那你肯定死在我前头,你🉫🊍🏀肯定看不到那一幕的。”林云笑着说道,同时持剑的手臂,也加大力道。

    锋利的剑⛂刃,已经在他脖子上,划出一道浅浅的血痕。

    “你……”锦袍男子脸色一变。

    他平时嚣张,那🖕是因为身边有通天境做依仗。🃡🙒

    真当死🅸🋔🙅亡的威胁将领时,他哪里还🙻🏥🜐能保持那种狂傲姿态?相反他很慌!

    此🊃🍥时,那名通天境老头,已经灭杀了他追击的那🎸一人,拿着魔晶返回。

    “竖子,你好大的胆!你在🞑📚找死!”通天境老头,见林云挟持住锦袍男子,他顿时怒火升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