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海涛是这一切事件的起因,其他的涉案人员虽然也犯下了累累罪行,但相比于洪海涛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所以在凶手看来,洪海涛才是他应该审判之人。
同时凶手也一定清楚,只要洪海涛被审判之后,那么藏匿在教堂神圣外表下的阴暗,也就会浮之水面。
这些牵扯在案件里的其他人也纷纷会面临自己的业果。
这个凶手很有原则,就像业缘镜上说的那样,善恶有报终须应。
吴向南倒吸了一口凉气,缓和了一下心情:
“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才会有如此鲜明的表演型人格,竟然把自己想象成了地府的判官?
根据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凶手可能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观念。
但同时也可能存在着一种病态的偏执和自负。
他可能认为自己有权力去审判和惩罚那些他认为有罪的人,就像地府的判官一样。
这种心态往往会导致极端的行为。
那么会有这种心理的人,生长环境可能会有一些特殊之处。他们可能在一个强调道德、正义和秩序的环境中长大,对规则和原则有着极高的要求。
或许,他们从小就受到了一些特殊的教育或影响,使他们深信自己有着审判他人的权力和责任。
这种信念可能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病态的偏执,驱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同时,这种人的心理也可能存在着一种病态的自负。
他们可能认为自己有着超越常人的智慧和判断力,能够准确地分辨出每个人的善恶。
并始终让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有权利去审判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