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紧皱眉头,听着吴杨从前到后的汇报。
“因为没有实际证据,根据疑罪从无原则,所以你们就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进行结案,导致孕妇觉得没有公平正义,心怀绝望,从而自杀死亡?”
杨东此刻问的这一句,就是对整个案件的总结。
孕妇为何而自杀,又为何社会影响恶劣,很多人民群众质疑这起案件的真实性?就是因为没有实际证据,公安局的处理,并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
“杨组,公安局办案是要看证据,没有绝对证据,我们也不能因为群情激奋的社会舆论,就硬是把人送入司法程序吧?”
吴杨知道这个回答肯定是不做好的,但是这就是公安局办案的依据。
没有实际证据,哪怕这个人罪大恶极,也没办法去办人家。
因为你没有证据,就不能动手。
本案也是如此,哪怕孕妇肚子里面的孩子是财政局干部董某所有,就算孕妇体内存在董某的精斑,也无法证明她是被强奸迷奸。
除非有监控记录下来,要么就是有人证和旁证,且逻辑性严密。
但是什么都没有,你让公安局的同志们怎么办?
公安又不是神仙,没有回溯时间的能力,也没有能掐会算的本事。
谁都知道社会影响恶劣,谁都知道群情激愤,谁都知道老百姓舆论压力很大。
可公安局也没办法,没证据就是没证据。
“想要判定涉嫌迷奸,必须要有迷奸证据才可以,你是这个意思吧?”
杨东开口,再问吴杨。
吴杨闻言,很谨慎的想了想,觉得没问题之后,才缓缓点头:“是这样的,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