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之后,桑晚菀经常会同殷景初没话找话聊,也说些自己小时候的事。
其实她自己都快忘光了,但为了从殷景初嘴里套出更多的话,她硬是将脑子里的记忆搜刮了一遍又一遍。
“我小时总被蚊虫咬,我娘亲手用药草给我做了个香囊戴着,香囊上还挂着铃铛,每次听到铃铛声,我娘就知道我来了。”
“有一次我从墙角的狗洞偷偷钻出去,险些让马车撞了,幸亏我娘及时顺着铃铛声追了出来。”
“我第一次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是我爹教我的,他握着我的手,我握着笔,然后我们一起写下‘桑晚菀’这三个字。”
“爹说,我本该是在春天出生的,可是那年的春天来的特别晚,我娘还没等到天气回暖就生下我了,所以我叫‘晚菀’,菀是草木丰茂的意思,代表春天。”
说这些话的时候,桑晚菀用剑作笔,在地上写下端正的“桑晚菀”三个字,指给殷景初看。
然而殷景初看了半晌,冷冷地说道:“我不识字。”
桑晚菀啊了声。
殷景初冷眼觑她,嗤笑:“魔界之人向来过的朝不保夕,只有生与死,识字有何用?”所以他知道自己叫什么,但不知道怎么写,也不明白这些字代表的含义。
“等等!”桑晚菀又用剑认真地在地上划下“殷景初”三个字,说道:“这应该就是你的名字。”
殷景初皱着眉毛看看“桑晚菀”又看看“殷景初”,只觉得这些笔画复杂又莫名,于是吐出一句:“鬼画符,难看。”
桑晚菀略感无奈,一板一眼地教育他:“名字就是名字,哪里有好看与难看之说。”
这段时间下来,桑晚菀有些摸清了殷景初的脾气。
或许是魔界环境使然,不会有人告诉他何为“道理”,在殷景初的概念里不存在礼仪尊卑,也无甚多弯弯绕绕,他修为高深,一切令他不满不快的除掉便是。
她有时觉得自己是在应对一个不讲道理又蛮狠无理的十岁小孩,对方冷漠强硬、满身是刺,就连说话也处处讥讽,稍有不合还会冷上她许多天。所以她须得顺着他的脾气,用他能接受的方式同他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