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明华按下呼叫铃,一个服务员托着托盘走进包厢,将一盘佛跳墙摆在郜明华马仔的身边。
身体遮挡间,一把手枪悄无声息的转移到马仔的手上。
动作非常快,不过方正还是看见了。
马仔拿到枪后给郜明华使了个眼神,郜明华不动声色的说道:
“方总,这个要求实在是强人所难。我还是那句话,我们两家恩怨一笔勾销,从此以后互不相干。”
方正摇摇头:“不行。”
“那就没得谈了,给老子跪下。”随着郜明华猛的一拍桌子,马仔迅速从口袋掏出手枪。
“以为拿把枪就敢跟我龇牙了?”
方正拿着筷子的手忽然一抖,空气中随即传来一道疾速破空声,顷刻间便插入持枪马仔的手腕,齐根末入,手枪砰的一下坠落在地。
“我愿意守规则,是因为我心里有规则,而不是规则能约束我。”方正拿起纸巾擦了擦嘴。
空气忽然凝滞,雷鸣一把抄起地上的手枪,抵住郜明华的额头:“要谁跪呢?给正哥跪下唱征服,麻利的。”
形势瞬间便发生逆转,郜总额头上不禁沁出几滴冷汗。
被枪抵住额头的滋味不好受,不过郜总毕竟是个枭雄,枭雄的特征就是能屈能伸。
自己只是想吓唬吓唬方正,可是对方怎么想的就不知道了,鬼知道他们会不会真的动手杀人。
自己今年才40岁,后面还有大把好日子。
韩信能够忍受胯下之辱,成就一番伟业。
自己只是跪下来唱首歌也未尝不可,反正包间就几个人,不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