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杯子放在他手上,错开的那瞬间,他修长手指动了动,似乎是想挽留,但终究还是松开了。
陆谦喝了半杯水。
然后就微微合了眼,似乎有些累了。
明珠有问过他的病情。
好了七七八八,但要养生,基本不能抽烟喝酒了也不能受凉发烧。
她看着他身上半湿的外套,轻唤他的名字:“陆谦,把衣服脱下来。”
闻言,他轻轻掀开一点眼皮。
明珠为他把外套脱下。
她想翻找他衣袋里的药瓶,结果找出几颗糖果,是她爱吃的牌子。
她垂眸,默默地看了半晌。
陆谦烧晕乎了。
他轻轻握了握她的手,黑眸脆弱:“明珠,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像从前那样,你叫我陆叔叔,我把你当小孩儿。”
即使现在,她已经是成熟女人。
他还是把她当小孩子的。
陆谦说完,也没有精力听她的回答,他的神智不是很清楚,但仍固执地握住她的手不放,似乎一松开,这费尽心思换来的温存就消失不见。
灯光晕黄。
这盏水晶灯还是她亲手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