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文学>都市小说>见春色(狗血) > 第一章 钟翠园
    隆盛十一年,江南水患频发。

    这年,溪风八岁,因乡里发几次大水,家中颗粮无收,实在养不起那么多人口,她被娘亲带到人牙子张婶面前。

    从这一刻开始,她隐约知道,以后,她再也不能下河里捉泥鳅,拿石头打水漂,爬树掏鸟窝,偷挖地里的番薯,娘亲不会揪着她的耳朵骂,爹也不会把最后一块饴糖藏着留给她。

    为了家里其他人,她要离开这里。

    和溪风一起的还有七八个孩子,她们离开村子前,村口老婶奚落她们:“你们倒好,享福去了。”

    享福。

    确实,离开这个闹饥荒的地方,她们还有一命可以活,在村里人看来,不管被卖到什么地方去,都是享福。

    头几夜,她们聊起家,都会忍不住想哭,后来慢慢的不是那么想家,再到后来,也不惦记了。

    张婶带着她们一路向北,她们看到路边跪着卖身葬父的,妻离子散的流浪汉,窝在角落的小乞丐。

    见得多了,那些小姑娘里,有捏紧拳头,发誓这辈子绝对要出人头地的,有害怕自己被张婶丢下,开始巴结张婶的,也有溪风这样,越看神色越平淡。

    等到后来,一行人到繁华的城镇,有几个姑娘因为表现出色,就被一些大户人家买走了,叫人好生羡慕,直说她们有福气。

    然而,在其他人都露出羡慕的神情时,才八岁的溪风,神态却太过稳重。

    张婶稀奇,问她:“怎么,你就不想去大户人家当丫鬟?”

    溪风摇摇头:“人这辈子,富贵也好,贫贱也罢,大家都想要福气的事,那祸事怎么办?还是说,本来福祸就没有间隔?”

    张婶端详小姑娘家,只看她面容白净,眼睛圆溜溜的,说话声音脆甜脆甜的,虽然穿着破布衣,但可见坯子好,就是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她眼里看进去、看懂的东西,还挺多的。

    张婶旁边的帮顾“嘿”了一声:“这丫头,这么没有进取心,到时候好事就轮不到你咯!”

    张婶对帮顾摇头:“你不知道,那些真正的权贵之家,就爱她这种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