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月看着几个人搬进的房子,明显心思不在这里。
“小月月,你有心事?”苏洛指挥完了,见东方月站在这里一动不动,眼神飘忽,这绝对有情况啊!
“这间院子,对我来说很特别,我希望你们能留下来,善待它。”
苏洛对他这话不以为意,不善待还能虐待不成?他们又不会蠢到自己拆自己的房子!可是阡陌毕竟跟东方月呆的久了,他这意思明显不是命令,反倒是像恳求,恳求两个孩子能留下来,恳求一个善待。
“我觉得,你到不如给我们说说这房子的故事,我想,一个有故事的东西,这两个孩子反倒会更加珍惜!”
东方月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这不是我的房子,这是我师姐住过的院子。”
这样的起手式让所有人都觉得这里面肯定有故事,没有收拾好的东西,统统放一边儿去吧!人们都自觉地坐好,都是一副听故事的派头。
东方月的师姐,叫琉璃。她头脑灵活到不像话,一双慧眼明察商机,光是这两条评价,就足以让人咂舌了。
那就说点儿实事儿,这琉璃对于商机的捕捉,绝对是丝毫细微都能察觉,就连东方月早餐的小摊子她都没有放过,直接登门求合作,一条一条罗列的清清楚楚,原本平平常常的给自家主子做顿早饭,硬生生地让她搞成了一道稳赚不赔的生意——送外卖!说到赚的银子,虽说不多,但也绝对好过两个老人在这里摆小摊,不过后来她出师以后就同两位老人算清了银钱,然后就再没见过她。据说,她成了乐颐最富有的商户,当家大小姐,一双捞财的手,一时间求娶的人踏破了门槛。
这时候苏洛就不免要八卦了,师出同门,谁更厉害?
这一问却得来东方月的一声叹息,是呀,谁更厉害?可能是那个带着他的阿公阿婆赚了一桶金子的师姐更厉害吧!他和师姐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因为一本生意经理论了一番,最后是他和东凤两个人加起来都没有辩过师姐,当时他还特别不服气,想着要是他在这里多学几年,没准儿那次胜的就是他了。再后来,他也有翻过那本生意经,却没有想到过比师姐当时的说法更好的,所以,师姐比他厉害,那时候师姐求学三年便说得精彩,而自己求学五年,竟然比不过这个已然逝去的人。
苏洛听明白了,他师姐没了,纵然他再怎么厉害,终究是比不过一个已经逝去的人了!这是一种寂寞,无人理解的寂寞。不,他有人懂,东凤懂他,可是谁又懂琉璃?他都不懂!
“在我心里,不管谁有多么厉害,都不及陌陌在我心里的地位,她就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厉害的女子,不接受反驳!”东方月从不服到信仰,他可不是,阡陌一直都是他的信仰,尤其是在经营方面,不接受反驳!
顺着苏洛的目光看过去,阡陌淡淡的神情,还有对苏洛的笑意,加上以前见她打理的美食城,如果是师姐,她会不会也是这样?不,东方月摇摇头,确切地说,阡陌比琉璃更优秀。琉璃只会捕捉商机,而阡陌是创造商机!
用师姐的话说,她那是投资,捕捉商机,然后投资,最后大家分成,结局就是一起赢。可是阡陌不一样,阡陌的思维太过创新,最好的证明就是红院。你说元宝好端端一个青楼,现在是一点儿卖肉都没有了,白天成了餐馆,有大厨掌勺,大家吃好喝好;晚上有各种歌舞话剧,还是连载的那种,一个晚上演不完,就要天天来看,但凡有一天不来,就不知道演了什么,当然,也可以买话本子,但是有些东西不是话本子看看就可以脑补出来的;除此之外,还有小说,有人闲来无事在这里写个小故事,短的一写就完,长的多写几天,写的好了包吃包住,给你的小说排成话剧,然后你就火了。
这经营手段,反正是给他一百个脑子他都想不出来。当然他不是没想过像阡陌一样在南慕开一家这样的馆子,但是开不起来呀!人家唱的歌,人家跳的舞,你见都没见过,多少人去看一开始是因为新鲜,后来是因为带感,最后就是为了自己的习惯。他觉得,单凭这种与众不同,他永远都不可能比阡陌更好了。
在红院,闲暇之时他就会想,要是阡陌和琉璃一起,一个天马行空的创新,一个慧眼识商机,两个人若是联合在一起东方月不禁打了个寒战,那恐怕是没他们什么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