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凤来说整晚就像做了一场荒唐的梦,坐着轿子还没等进门,朱喜就被一队军人押走了,随后是朱五老爷一家子哭哭啼啼的被一队据说是郡主府的亲卫带走了。
她先后目睹了朱喜和朱五失魂落魄的模样,那高高在上富贵不得了的贵人,就和那些游街示众的犯人一样的惊慌失措,一样的落魄。
然后村里人都在议论她生来克夫家,还未等进门呢,就把朱五老爷一家整倒了,传的很是邪乎。宛如一场噩梦,没等醒来就从被争相惦记的黄花闺女,变成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扫把星。
第二天,癞子跑来告诉她,嘎子把自己的家给放火烧了,金凤马上冲了出去。
熊熊燃烧的房屋前,嘎子静静看着他曾经喜欢的女人,头上的那支银钗已经不见了,他想了想,把怀中的金钗取了出来,“给你。”
金凤声音颤抖的道:“嘎子哥,你也要离开这里吗?”
“嗯。”嘎子回头有些不舍的看了眼大火,随即毅然道:“以前这里有我想念的人,现在已经没有了,我要出去闯荡一番,再也不回来了。”金凤羞愧难当的低下了头,喏喏的道:“我知道我错了,你能原谅我一次嘛?”
嘎子想起了徐三爷的嘱咐,微笑道:“你没有错,我没有怨恨你。”走上前把金钗放在金凤的手里,然后背上自己的行囊,拎着那把不离身的镰刀,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走着走着,嘎子忽然说道:“丫头,我不叫嘎子了。我本姓徐,徐三爷认了我做干儿子,给取了个名字,叫做徐烬!”
金凤流下了眼泪,既后悔也惭愧。死死捏着那支凤钗。再一次凝视着他的背影,而这一次无疑是最后一次了,她忽然想起了学校传颂的一篇新式散文。
路沟边有一丛小小的蓝花。辽东平原特有的小花,我摘了一小束花拿在手上。其时一边的白杨树丛中,正有一只郭公鸟啼鸣,声音抵抑而闷人,似乎在对我手中的蓝花告别。
雨季未来之前。野外遍地开的报春花,花朵是那么蓝,那么小巧完美,孤芳自赏般的自开自落。有一个男孩知道我喜欢它,每天必带露采来,把它聚成一小簇,我视为青春年华最美好的装饰。礼物很轻意义却不轻。数数日子,不知不觉已过去了半年,他和它每天伴随着我。但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将听从父母的建议嫁给另一个人。本以为他在我心上除了保留一种印象,便会很快消失净尽别无剩余了。可是当我的婚姻并非如我想象的那么美好,我又看见了他孤独的背影,所能做的只是把一束蓝花捏得紧紧的,放在胸膛前贴着好一会儿。
过去的,会永远的过去,可是真的好生后悔。唯有路旁的蓝花在微风中轻轻摇动,十分轻盈,十分宁静,颜色那么蓝,俨然这小小的草卉是有意模仿天空的颜色作成的,触目那么美,人类语言文字在此种情形中显得贫弱而无力,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我又摘了一朵带着露水的蓝花,当我感觉到这也算是一种生命体验时,我眼睛已湿,当我觉得这不过是一种抽象时,能听到自己内心里的哽咽,我低下了头,原来这就叫做“人生”。
徐灏住进了城内,把改名为徐烬的嘎子送去了海军学院,为了丰富百姓的文化生活,很是琢磨了几天。
其实辽东除了一年四季辛勤琐碎又平凡安宁的实际生活之外,精神上也不是没有盛举,就拿大-连来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了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等等。
就说唱秧歌,徐灏一直以为是近代东北才出现的产物,谁知在明朝就已经有了,而且遍及大江南北,据说还是在南宋时期诞生的,百分之一百的汉族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