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文学>玄幻小说>穿成科举文里的炮灰庶子 > 当年 这场赌约是闹得满城风雨。
    他前世就有早起的习惯,早起是新的开始。每到了太阳高挂,便觉得自己完成了很多事情。今日大早,他料理了药圃,药草这东西需要耐心,还需要精心,又不能过分照顾,揠苗助长就不好了。

    种药草这活,他是跟他前世的外婆学的。

    外公外婆是老中医,就爱倒腾这些。他小时先跟着爷爷奶奶住了一段时间,后来才跟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家子孙众多,没有他的位置。当时的他是个丫头片子,更是引不起太多重视。那时爸爸妈妈的婚姻已经出现了问题,分居了。

    外婆是他见过最慈善的人,温柔良善。她常说,药草本有灵。这草药可以救人,也可以害人,单看你怎么应对它。可惜外婆在她小学时就去世了。后来外公也跟着去世了。再后来她便回到了爸爸妈妈身边。偶尔去爸爸这边,偶尔去妈妈这边。

    话说回来。他对药草的感情,可能比对他前世父母的感情还要好一点。

    目前他种了夹竹桃,送来的这苗非常好,可见那送的人真真切切想害死他的小娘。夹竹桃的生存能力是非常强的,在现代,这植物还能作为净化环境的绿植。只是在古代,林夙发现大家对这种植物的认知就是毒药。

    他扦插了一些,又入药了一些,晒成了药草。因为从未处理过这种植物,林夙还需要一点时间来试验。

    他料理完,梳洗了一下,便由奶娘牵着,一道去跟祖母请安。每日清晨,林夙便很早地来祖母院子请安。

    过去的路上,天还微微亮。刚开春,春寒料峭,林夙收了收自己的大红狐毛斗篷。这是他日日跟祖母请安得来的。有一次,祖母见他过来时小脸冻得通红,便送了他这个,说是林老爷小时的衣物,而她珍藏着。

    林夙对衣物并无研究,不过,身为局外人,他还是要说,这斗篷是真的好,摸起来非常舒服。斗篷也是分档次的,名贵的有孔雀毛、灰鼠,还有玄狐。林夙穿的就是最高等了。祖母送了这些好的东西给他,林夙还是很感恩的。看到祖母,林夙觉得自己又看到了自己的外婆。

    据他所知,这大宋都城明安城,应该也是在北方。北方的冬天实在太冷了。他一个南方人委实受不住。受了这玄狐斗篷后,林夙越发认定,在这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科举还是唯一的出路。

    到了祖母的正房外,林夙在门口候着,并未进去。祖母还未醒,他也不便进去打扰。

    在等待的过程中,林夙默背了这几日苦背的《千字文》。

    苦的是,起初这《千字文》是真的难背。以他成年人的眼光,爷居然还要背这个?他都高考完了!他也太苦了。

    甜的是,背着背着,才发现,《千字文》并没有这么难背。他有儿童的优势,记忆力非常之好。

    除了《千字文》,林耀会背的他都要会背。谢姨娘说过,林耀已经会背千字文了。他是这样想的。林耀这般优秀,肯定跟让他的外祖父有点关系。双方的教育理念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林耀会背,谢时敬也会背,可能还背得更熟……

    就凭着这个,加上自己的任务,好胜心等,林夙觉得,自己不能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