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邓才打头,周庆和周洪强紧跟在后面,三人顺着野猪留下的脚印继续追踪下去,在前面没多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十几枚脚印,比刚才的要小,估计只有一百多斤。
“一百多斤的野猪,吃起来味道最好。”阿邓才说,“太大了肉老,皮子嚼都嚼不动,太小的口感又不好。”
森林里没有路,时常要手脚并用,遇到荆棘丛和藤蔓缠绕的地方,还得用刀来开路,所以三人走得并不快。
转眼就在丛林里穿行了一个小时,阿邓才和周庆还不觉得怎么样,周洪强却已经是满头大汗,衣服和鞋子上也沾了不少树叶和泥土,看起来非常狼狈。
周庆取笑他:“洪强哥,你这个样子,等会追到野猪,你连枪都端不起来就惨了。”
“哎……老了!要是倒回去几年,我在山上连续钻几天都没问题,不像你现在还没开荤,正正是火力猛的时候。”
“不要说话了!”前面的阿邓才突然转过身来对他们摆了摆手,压低声音说道:“应该离得不远了,野猪这东西警觉得很,特别是白天,它们吃食的时候都会时不时地停下来支起耳朵听动静,稍微有点不对它们就跑了。”
“你们这样说话,离得老远它们就能听到,要是往林子里一钻,人根本就撵不上。”
周庆和周洪强停止了戏谑打趣,神情开始认真起来。很快,走在前面的阿邓才又发现了几枚野猪留下的足印。他从肩上取下了枪,小心翼翼地继续前行,不时停下来地向前方仔细观察。
突然,阿邓才迅速地绕到了一棵大松树的后面,蹲下,端枪,瞄准,一系列动作专业而敏捷,和之前稍显木讷的样子判若两人。
周洪强也在瞬间找到了一块石头趴在下面。
只有周庆慢了一拍,等他找地方藏好身形之后,阿邓才手中的枪已经响了。
紧接着周洪强也开了枪,“……”连续两声枪声,划破了山林的寂静。
“中了!”阿邓才从松树后面跳了出来,大声喊道。
一眼望去,在前面几十米外的灌木丛边上,一头野猪正躺在那儿惨叫着垂死挣扎。
三个人跑上前去,发现它的颈部中了一枪,估计应该是阿邓才命中的,周洪强刚才根本没来得及瞄准。
周洪强又开了一枪将野猪彻底打死,然后振振有词地说道:“阿邓才的枪先响,野猪一下就受惊跑了,我那一枪才没有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