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文学>玄幻小说>我本炼炁士 > 第三百零二章 进城
    有了户牒,还得考虑钱的问题。多了不敢说,要赚几十枚银币对他来说并不困难,无非就是再进山一趟,多打几只猎物而已。

    根据他的了解,一头马鹿连皮带肉能够卖到十五枚银币,如果是分开来卖,一张鹿皮能值五银币,鹿肉也能卖到五十枚铜钱一斤,如果是三百斤以上的雄鹿,光肉就能卖出十几枚银币来。

    来到这个世界五个多月,他前后已经猎了五头马鹿和两头梅花鹿,肉已经吃掉了,但鹿皮还在,这七张鹿皮最少就值三十五枚银币,但周庆觉得还有些不够。

    以前可以靠山吃山,以后却不一定有合适的地方来让自己狩猎,而且除了吃食之外,穿衣住宿全都要钱,俗话说“穷家富路”,多带点钱在身上总是没错的。

    三天之后,一切准备妥当,周庆告别了夹谷村的村民向山阳县城出发。县城离夹谷村足足有一百多里,普通人一天都走不到地头,但周庆只用了两个小时,就站在了山阳县城的城门外面。

    说是一个县城,但比周庆印象当中的华夏古代县城要大了很多,城墙高达三丈,而且还有护城河,城门处还有兵士把守,查户牒带收税,每人一文钱,货物另算。

    好在周庆的货物全在落魂钟里,倒是省了不少税钱。

    县城内大多是木头房屋,而且最高就是两层,只有少数高墙大院里面,才能看到砖木结构的楼房。街道两旁商铺林立,小摊小贩的叫卖声、杂耍艺人的锣鼓声,以及围观人群的叫好声,此起彼伏,一派繁华景象。

    周庆进得城来,第一件事便是找人打听收购皮毛的地方,或许是他脸相太过丑恶,连问了好几个人都不搭理他,直到最后花两文钱请了一个在街头揽活的苦力,才把他带到了城内专门经营山货杂货的市场。

    市场内比外面更加拥挤,每个店铺里面进货卖货的人络绎不绝,周庆走了四五家店铺,打听到了鹿皮的大概价位,比牛老汉所说的略高,但主要是看鹿皮的大小和品相。

    了解了价格之后,周庆才找了一个无人处,将十二张没有硝制的新鲜鹿皮拿出来捆成一个大包袱,选定出价最高的“靳记山货行”便大步走了进去。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十二张鹿皮以七十枚银币的价格成交,银钱到手之后,周庆又同掌柜攀谈起来,目的是想打听一下在哪儿能够租到房子。

    短时间之内,他应该是不会离开山阳县,所以必须要有一个落脚之地。客栈当然也可以住宿,但人来人往的,不大方便,而且他还准备自己开伙,不租房子怎么行?

    “……最好是单独的院子,小一点也没关系,就我一个人住。”见那掌柜欲言又止的样子,周庆连忙又加了一句,“事成之后,定有谢礼奉上。”

    “这样的地方我倒是知道一处,不过靠近东门城墙那边去了。如果你不嫌偏僻的话,我可以让人带你去看看。”

    “我这人最喜欢清静,偏僻一点更好。”周庆笑道:“掌柜的,如果事情成了,我就拿一个月的租金出来作为谢礼,绝不食言。”

    胖掌柜笑逐颜开地道:“钱是小事。不过我看你这十二张鹿皮全是新鲜的,不知鹿肉有没有卖完?如果还有剩余的话,送我一块鹿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