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混血者
(表哥我就是诚信的代名词!话说还差一百来张推荐票就能够上榜,你们搞得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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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
墨菲便买下二十五匹骏马,带着一队斯巴达征服者们朝着佣兵之城而去。
手中钱财不缺,自然也就要好好武装一下自己,这马匹是无论如何都少不了的东西。这马匹在冷兵器时代的战斗中,作用可一点都不容轻视,一个普通的刚刚接受过训练的战士,也能够在借助马力的情况下,都轻松地秒杀掉一只低阶的恶魔!普通战士能够一刀将敌人分尸两半的不多,但是在骑马的情况下,几乎任何的战士都可以!
在面对比自己更强的敌人时,有马就意味着多一分胜利的希望!
只要不遇到那些**力量过于变态的种族,哪怕是强兽人这样的存在,也没有办法正面硬憾骑马对手的冲锋!
战马,是骑士生命的一部分!
………………
墨菲一行人策马奔驰朝着佣兵之城而去。
入夜之后,斯巴达征服者首领带着小半队士兵悄然离去,他们走的时候并没有骑马,而是带上一些干粮就悄悄潜行离开。所以等到第二天上午那些悄悄跟在墨菲后面的人察觉时,队伍里面的人数只有过去的一半。这不由让那些跟踪者心怀不安,他们思前虑后了片刻,最终还是放弃继续跟踪下去。
他们只是接受了佣兵之城斥候性的侦查任务,完全没必要和这样突然冒出头来的神秘力量硬碰硬!
万一那些悄然离去的人是在准备半路截杀他们呢?
那就得不偿失了。
第二天,墨菲率领一行人抵达了佣兵之城。
这是一座恢弘壮丽的大城市,曾经是一座名为诺丹伦的繁华之地,不过在深渊入侵之后已经沦陷。时隔三十多年后,佣兵工会才组织起来足够多的人手从恶魔的手中收复了这里。现在这里是整个位面佣兵的中心,是一座由佣兵工会所统治的城市,也是一座永远中立的自由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