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洛阳花会,繁花似锦,游人如织。
孟星魂走在洛阳城的主街上,街两旁店铺林立,幡旗招展,无数花盆被摆放在窗台廊下,到处都是鲜花,空气中花香四溢。
街上人流熙熙,尽着彩衣锦服,有那豪商富户、有那公子谦谦、有仕女嫣然、也有侠士风流。仿佛在这一天里,一切平凡的不凡的人都涌上了街头,向着洛阳各处的牡丹花园行进,去看尽那人间繁盛。
“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
这是天下最繁华的一座城市最繁华的一天中最繁华的一条街道。
孟星魂也是来赏花的,阿福告诉他要劳逸结合,经常在人群中走走,免得在黑暗中呆久了,人也变得阴鹜。
他头戴束发嵌宝紫金冠,身穿金丝百蝶穿花大红箭袖,脚踩龙纹登云履,腰系和田宝玉珍珠带,目似晨星,面若满月,俊朗刚毅,英气勃勃。
若不是阿福不断建议,他才不会穿上这样华美的衣饰。
富商的女儿们,官员的千金们,甚至豪门贵妇们都侧目不已,胆子大些的姑娘已经凑上来,娇羞地朝他耳畔插花了。
这是洛阳花会期间的习俗,赏花的人也会赏人,借花来表达心意。有美丽女子收到花,自然也会有英俊男子收到花。
前来插花的女子,前来招徕生意商贾,前来拜会的公子络绎不绝,都想要结识他,讨好他,与他说上几句话,跟他交朋友。
孟星魂有些局促不安,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不喜欢被人注视,成为闪亮的焦点,虽然他曾经羡慕过那些在人群中成为焦点的人,但焦点换成他就一点都不自在了。
他只想逃开,逃到让他感到自在地方。
不知不觉中,孟星魂穿过锦绣大街,在牡丹花锦簇和飘香之中走入小巷胡同,离开主街进入了一处陋巷。
这条陋巷之中,尽是布衣麻衣的百姓,再也见不到美艳的牡丹花和身穿华服的仕女公子们了,街道上,市贩聚集,叫卖喧嚣,充斥着一股鱼虾腥味和其他鸡鸭犬豕的气味,脏污满地。
孟星魂却并不讨厌这一切,他反而觉得自在多了,仿佛他本应就属于这样的地方,就该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莫名的熟悉感使他的脚步都轻快起来。
一群五六岁的小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小孩子们拿着柳条当做宝剑,举着箩筐当做盾牌,叫着笑着,打着闹着,其中有个带着虎头棉帽的孩子,他将帽檐拉下来遮住眼睛,用稚嫩的声音叫着:“爱慕白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