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大佬拯救人生 > 第103章 混不吝的江家幺儿(
    猪头肉配着小酒,那可是再舒坦不过的享受了啊!

    “是啊,今天进城搞了个野猪头。也不知道好不好吃。”宗闲把盖在上面的干草拨开,就露出下面的硕大猪头。

    “哎哟你这孩子,怎么不早点拿出来啊?”江大娘忍不住捶了他一拳头:“这大热天,放一天说不定就坏了。这么大的猪头要是坏了,那可真是作孽哦!”

    剩下的事就不用宗闲操心了。

    江大娘拎着竹筐就往厨房走,边走还边叫着其他几家的媳妇。

    好在他们家离的最近的邻居也要搁着几块自留地,不然她也不会这个时间叫得那么大声。

    虽然心疼油灯,可猪头明显更让老太太紧张,都没有等到第二天,就把猪头给收拾了出来。

    家里的媳妇们原本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还有点不情愿被叫出屋。干了一天活,谁不是上了炕就不想下来?可等她们进了厨房,看到那只大猪头,立刻什么怨言都烟消云散了。

    这年月,还有比吃肉更能让人开心的事吗?

    为了防止香味飘出去,不大的厨房被严严实实地封闭了起来。窗户和门自是不必说,就连窗户间的缝隙都被抹布塞了个遍。

    热是肯定热得够呛,可闻着大锅里不断飘出来的香气,媳妇们做起活来的动作都比平时麻利了不少。只不过今天的晚饭都吃过了,想要吃肉的话就只能等明天再说。

    于是在这个大夏天的夜晚,江家人是边流着口水边进入的梦乡。

    第二天吃过早饭,家里的人大部分都下地了之后。

    照例要偷懒的宗闲又钻到了江大娘的屋子里。

    “娘,我昨天在城里听说了一件事!”他故意说得神秘兮兮的。

    “出啥事了?”江大娘边问,手里还边纳着鞋底。夏天穿草鞋还行,眼看着秋天一来,冬天就不远了。总不能到那个时候还穿草鞋吧?

    “你还记得郑美娟嫁的那家吧?我听说那个男人是个天阉!”宗闲一脸八卦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