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一个平平无奇的哥谭市民,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傍晚,卷入一位平平无奇的阿卡姆精神病院“毕业生”制造的一场平平无奇的街头爆炸,成为一个平平无奇的死者。
当脑袋飞上天空看到留在地上的身体被炸成血花,因为哥谭市过度的人才辈出而神经大条堪比海底电缆的他甚至还忍不住用弥留前的最后一秒思考——
死神会用什么形象迎接我?
尼尔·盖曼(注)这个糟老头子说过,死神通常会以死者生前最喜欢的神话形象带走迷途的灵魂,作为最后的温柔。
这么一想,马修突然觉得死亡也不是那么恐怖。
毕竟,他生在天主教家庭却是个如假包换的同性恋者,按信仰划分,死后是百分百要下地狱的。
既然如此,就让死神幻化成年轻时的基努·里维斯or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带我下地狱吧!
马修如此想着,闭上眼睛,再次醒来,已经来到天空颜色是黄里带着黑、空气中弥漫着硫磺气息、地上布满喷火沟壑的荒凉“新世界”。
果然……
死后下地狱……
马修想。
在比荒野还空无一物的开裂大地上躺了约莫一刻钟,逐渐适应新环境的马修慢慢坐起身,低头,看到胳膊、小腿表面布满黑色缝合线,缝合线两端的皮肤存在明显到不能被忽略的色差,白、棕、褐、黄、黑……生生把他的胳膊和腿变成地球肤色博览会。
手掌也同样残留着拼缝痕迹。
有的手指白皙纤细,贴有精致繁复的美甲片;有的手指苍劲有力,指腹长着厚厚的老茧;有的手指表面密密麻麻覆盖着疑似冷血动物的细密鳞片……
不同肤色、不同性别、不同种族的十根手指缝在同一个手掌上,身为当事“人”的马修越想越觉得事情不寻常。
这里真的是地狱吗?
还是某个制造超级反派的疯子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