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乐赞同道:“我这边也可以安排人去找。对了,墟市现在好像在做个活动,去另外一个世界……”他召唤出门卡面板看了看,“狩猎感染者。里面大多数都是1级感染者,比起普通人强不了太多,只要不被包围住,应该是个方便锻炼的好地方,也可以顺便攒点钱。”
荆孟刚才是囫囵扫过信息,现在听明乐一说想起来,也召唤出面板仔细看过,点头道:“明乐说的有道理,可以去试试手,反正也能随时回墟市来,方便得很。”
对于自家老哥和明哥的这份心志,阳珑当然是高兴的,目前那个需要猛肝的活动和修炼塔,也确实是最适合两个人的修炼场所。
阳珑想了想,又说:“我哥的钞能力——”他故意在那个“钞”字上加了重读,又笑着说,“这么厉害,倒是可以去妖市看看。在那里总有有资源但缺钱的人在,哥过去以后,说不定能买到一些合适的。”
妖市这个地方,荆孟是知道的,不过明乐不知道,荆孟小声说回头告诉他,明乐也就先听着。
荆孟思考一下,说:“主意不错。我现在修炼水平还不高,不过可以先带我手下几个异能者过去走一趟,看看那边的情况,以后安排他们来往。”
明乐沉吟着:“我也一起去吧。”
荆孟当然是同意的,他提出一个建议:“你走上这条路,最好也招揽几个忠心的培养。”
对荆孟来说,他当然愿意保护心上人,也愿意把自己手下的人给他差使,但大家都是男人,他更明白自己有才更有底气。以前的明乐是个单纯的明星,得到资源的途径不多,恐怕是很难培养出自己的人,他就想自己这边慢慢发展,培养出合适的人手送给明乐。可现在的明乐不同了——荆孟很清楚,人都有各自的思想,他送给明乐的和明乐自己培养的,对明乐的想法会有诧异——有墟市在,明乐自己就可以办到的事,他放手让明乐去做,自己这边间或帮点忙,对明乐才是最有利的。
明乐明白荆孟的心意,朝他一笑:“我知道的,回去就着手办。”
两人说着话,情意脉脉的,倒是把开启话头的阳珑给抛到了一边。
阳珑给自己夹了一大块好肉,又给元极夹了半碗,然后才高高兴兴地大吃大喝起来。
这动静他故意弄得有点大,把荆孟和明乐从沉浸的情绪中唤醒。
等俩人注意到阳珑时,阳珑故意用白森森的牙齿撕下一块肉,做出一副“你们来晚了好的都被我干掉了”的样子来。
□□着他,也撕下一块肉,还故意又夹了两筷子热腾腾的好料,放进阳珑碗里。
荆孟和明乐:“……”
然后他们一乐,也都玩笑似的跟阳珑、元极争抢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