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文学>玄幻小说>贪欢记 > 二十七章 、千足之虫
    叶书这段时间🙄🇲🜡,对于身体的掌握,🙬🍞🉏已经超过了普通人。📽

    但让他稳稳骑在马上🇺的,更多的还是因为汗血马平稳异常,在正常小跑的速度下,叶书一时也没🕿🏙出什么问题。🝤🍋🆣

    这让叶书更加喜欢。

    他曾经了解过,汗血马各方面素质确实极高🙚,虽说因为身形纤巧,耐重方面差了点,但其优点,远远盖🉆过了这个小缺点。

    1🊐000米的距离🌔⚚💀,汗血马67秒就跑到了,比黑皮还快。

    也🊐就是说,100米的距离,顶多十秒,🄼就能跑过了。📽

    这么迅猛的速度,难🇺怪古人能够创🙬🍞🉏出🞕🔁“斩北条麻妃、诛文丑”的故事来。

    如果叶书🞋💩先前拥🈟有这匹马,《还珠》里直接就溜了,哪还能🗐🚭🖫被一群清兵围杀至绝境?

    跑了好一会,叶书才爱🀤⚖👙惜地下马,帮着汗血马顺了会毛,依依不舍地被马宏峰喊去。

    一个漂亮异常地女孩,出现在叶书面前。

    “哈哈,这是我女朋友!”马宏俊得意至🄼极地道,“你们两个货,怎么不说话,怎么着,认不出小师妹‘宫雪仙’了?”

    让叶🙝🋚书两人意外的,这🀤⚖👙个女孩,两人竟然🄼认识。

    刘少充一下子就破口大骂:“我了个去!不是吧!你真追♎到手了?当初咱们那一届,可不知道有多少人后悔自己要离校的。啧啧啧,雪仙妹子,幸会幸会!”

    马依莎站在一旁,觉得有点尴尬。

    自己虽然漂亮,但气质太社💻会,眼前的宫🄼雪仙,却是气质娴雅,有种大学女教师的😷文静。

    尤其是听到,宫🈟雪仙是马宏峰的女朋友时🄼,马依莎内心的不适感,越加强烈了🏱🝵。

    从长相、到气质、到穿着、到内涵,自己🄼被完爆了。